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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干部路线,搞好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选拔、培养合格的后备干部队伍,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要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可按照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个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参加人员由单位党组织成员、行政领导成员、工会、女联、团组织以及所有中层和职工代表组成,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可结合年终年度干部考核工作一起进行。
第三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要充分考虑年龄层次、知识结构、文化水平、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也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要严格按照单位领导职位职数相应的比例进行配备,一般单位正职领导后备干部的比例为1:1,副职领导后备干部的比例为1:2。
第五条后备干部确定之后,要加强培养。根据后备干部的情况制定计划,定向培养,使其具备胜任拟任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群众威信。
第六条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流动管理,每年进行考核、补充完善,甚至适当调整,搞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根据讨论意见指定专人对后备干部填写考核纪实,并向组织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对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后备干部,要积极地向组织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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