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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城管(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暂行)》及《南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南关区城管(市容环卫)局现将本机关所掌握的有关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主动公开如下。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编制了《南关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获得此类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委编制的《南关区城管(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南关区档案局领取。具体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办公楼001室。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事窗口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具体网址为http://bm.ccng.gov.cn/zhengfu/zhifaju/index.htm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室或区档案局001室详细查询。具体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277号;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联系电话:0431—88939336;0431-8528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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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公开时间自政府机关作出公开决定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除免于公开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春市南关区城管(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进行查阅。
∷☆∷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277号 联系电话:0431-88939336
电子邮箱:ngsrhwj@126.com 邮政编码:13004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南关区城管(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www.ccng.gov.cn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431—85284372,电子邮箱:zhengfuban@ccng.cn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306室
邮 编:13002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